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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2022-03-24 来源:爱问旅游网

律师分析:

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形有: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3、追尾前车的、倒车尾撞后车的、溜车的、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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