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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局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2022-01-22 来源:爱问旅游网

可以的。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费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间要多久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是没有时限的,但是在实践中,鉴定越早,劳动能力恢复的就会越好,伤残鉴定的水平就会越低。单位在三十日内,个人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有关劳动部门在接到申请后的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结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会在六十天或者九十天内由专家或者诊断机构出具诊断和技术鉴定意见,并作出鉴定的结论。在其他特殊情况下,六十日内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就可以结束。工伤认定后,在情况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尽快向市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申报工伤的程序是什么

申报工伤的程序如下:

1.申报材料审查合格后缴纳鉴定费。

2.凭缴费单据领取《劳动能力鉴定查体通知书》,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专用信封》。

3.伤残职工应按照《劳动能力鉴定查体通知书》规定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查体。

4.鉴定专家根据查体情况、辅助检查结果、鉴定标准等做出鉴定等级意见。

5.60日内(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做出鉴定结论。采用挂号邮寄方式送达。

6.

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三、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

发生工伤后申请鉴定的时间是: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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