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法律依据】: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第十五条 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