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称之为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四款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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