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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2021-12-25 来源:爱问旅游网

除了配偶、子女、父母,其他人都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继承人只有:配偶、子女、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配偶即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或者妻,已经离婚的或者尚未结婚的不是配偶,不享有继承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构成事实婚姻的相互享有继承权。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相互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相互之间由于没有法律关系,所以不具有继承权。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由于形成抚养关系而相互具有继承权的,不影响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不存在,则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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