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该不动产即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一般而言,合同纠纷优先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然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符合特殊管辖范围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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