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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

2023-12-02 来源:爱问旅游网

法律分析:1、根据事故初查情况,交警部门认为被保险车辆驾驶人应负有责任。

2、当事人提出先行垫付申请,并提供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发票、用药明细单等凭证。

3、经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根据交管部门提供的事故初查情况或事故责任认定情况,按照不同额度先行垫付。

一、保险公司医疗费用怎么赔付

假如医疗费一共花了3万多,保险公司核损后(剔除部分自费药)的金额,按照交强险赔偿1万,剩下2万多由商业险赔付,按照车主的责任比例赔付,现在是负全责,而且是不计免赔,那就按100%赔付。尽量提供齐全的资料,可以事先咨询保险公司取得索赔所需的资料。事故处理及办理保险索赔程序: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

提醒: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因为如果用事故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将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二、现场处理

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三、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作出责任判断,并向当事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如当事各方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十五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四、伤者治疗

1、伤情诊断

医生对伤者进行检查,出具《病历》和《诊断证明》,并作出是否住院治疗的决定。

2、住院治疗

医生对伤者进行治疗。

3、出院手续

主治医生认为伤者无需继续住院治疗的,伤者应办理出院手续开具《出院证明》,注明出院后的注意事项,休养时间,护理时间及护理人数。

主治医生认为伤者无需住院治疗的,伤者拒不办理出院手续,赔偿义务人应通知交警部门,从主治医生证明伤者可以出院之日起的费用赔偿义务人可以不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

如伤者出院之后需继续治疗的,医生出具《继续治疗费用预估证明》,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可以赔付。

4、伤残评定

伤者治疗结束后,可以到相关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如达到伤残等级,应取得《伤残等级证明》

5、医疗担保和预付费用

当肇事各方无法承担医疗费用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预付医疗费用,凭医生出具的《医疗费用预估证明》和已交费用清单可以获得不超过所需费用50%的预付款。

6、医疗核损

保险公司在伤者治疗期间,会派医疗核损人员到医院及交警大队了解伤者的受伤情况和治疗情况,对治疗费用进行预估和监督。

五、车辆定损修理

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六、赔偿调解

1、伤者治疗结束后,事故各方可到交警大队申请办理赔偿调解手续,也可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及交警大队都会根据事故各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据相关赔偿标准和法规条款进行赔偿调解,当事各方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涉及到保险赔偿的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可提请保险公司作为第二被告或第三人

七、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付清相关费用,收集索赔所需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八、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开始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赔付金额。

九、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最终赔款。

二、车险出险的流程怎么走

车险出险的流程如下:

1、报案。通过交警判定责任方;

2、查勘定损。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并根据车辆的受损情况确定损失金额;

3、递交理赔材料。包括车辆的保单、行驶本、驾驶本、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及责任认定书,单方事故无需提交责任认定书;

4、修车。修理完成后,车主需要垫付维修款,并需开具与定损金额一致的发票及维修清单;

5、领取赔款。修完车后被保险人需要携带定损单、维修发票、维修清单及银行卡到定损大厅办理领取赔款手续。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理赔款会打入被保险人的银行卡账户内。

一、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如下:

1、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2、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3、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

4、赔款收据。

二、购买不同的车险,理赔的范围不同,比如:

1、第三者责任保险,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由保险公司承担;

2、车辆损失保险,在单方事故中,投保人的车辆造成损失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车上人员保险,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因各种意外事件造成车上司机或乘客人身伤害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全车盗抢保险,车辆因被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造成损失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车身划痕保险,无明显碰撞痕迹时,车辆外观出现各种划痕时保险公司做出赔偿;

6、玻璃单独破碎保险,无明显碰撞痕迹时,各玻璃出现单独损坏时保险公司做出赔偿;

7、不计免赔特约条款以上商业保险部分,保险公司为避免各投保人的道德风险设定保险赔偿限额,最高赔偿实际损失的80%,如投保本不计免赔后,可获得全部赔偿。

综上所述,车险出险是车辆在保险的期间之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的当事人通知或者向保险公司报告的情况。理赔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三、交强险理赔需要怎样的材料?

交通事故涉及车辆损失、货物损失、人身伤亡、第三者损失时,交强险理赔需要下列材料:

1、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2、出险地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如属单方事故,保险公司人员已赴现场查勘的可不提供该材料,如不属单方事故,则需提供该材料);

3、汽车维修业正式专用发票;

4、肇事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保险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5、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修理项目清单、零部件更换项目清单;

6、机动车辆保险出险报案表、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7、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或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询问笔录(适用于盗抢险赔案、疑难赔案和没有第一现场的赔案);

8、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草图、车辆损失照片;

涉及车上货损的还需提供:

货运单(包括货运清单及单价)、机动车辆保险财产损失确认书或车上货物损失赔偿协议书、货损照片。

涉及人员伤亡的还需提供:

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报销凭证(须附处方及治疗、用药明细单据);

2、伤者、护理人员、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的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

3、残者须提供法医伤残鉴定书、亡者须提供死亡证明;

4、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受害者家庭情况证明;

5、报销凭证、住宿费报销凭证;

6、机动车辆保险伤残人员费用管理表(由查勘、探视人员填写)。

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的还需提供:财产损失造价、程度证明;财产损失恢复的工程预算;机动车辆保险财产损失确认书或财产损失赔偿协议书及财产损失照片;购置、修复受损财产的有关费用单据。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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