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确认其与生父母的关系的方法:
一、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主动承认与其存在血缘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二、通过司法程序,做亲子鉴定来证明存在血缘关系。
一、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有什么
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有:
1、非婚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非婚生子女没有认知能力时,其姓名由其父母确定;非婚生子女有认知能力时,可以做出选择;
2、生父母有权利和义务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生父母有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3、生父和生母有义务抚养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应当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
4、父母和子女有继承遗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虽然不是婚生子女,但与生父母的血缘关系不可否认,对生父母的遗产有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限制或剥夺其继承权。
二、父母非婚生子女法院怎么判
法院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将非婚生子女判给生父母:非婚生的孩子,在确定了亲生血缘关系后,法院判给生父母,可以由一方抚养,抚养权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议达成一致,按照协议的约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三、非婚生子女的监护权
一、非婚子女通常是由生母实际抚养,此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三、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四、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作出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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