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后员工患病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出异议并寻求法律保护。根据相关规定,员工在医疗期内有权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除非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无法从事任何工作。厂医资质不足以决定员工能否从事工作,需要专业医生作出认定。如遇解除劳动关系纠纷,可向劳动部门反映或提起劳动仲裁,并建议聘请律师协助处理。维护自身权益是合法的行为。
法律分析
如果在医疗期后可以从事其他岗位,应当安排其他岗位,只有确实无法从事其他工作了,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应当视为违法解除。能不能从事工作不是厂医说了算,厂医是否有相应的资质,不能让一个口腔医生去诊断一个外科病,是否合适需要正规医院的专业医生作出认定。
建议向单位提出异议,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最好聘请律师协助处理。
医疗期后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七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我们能够知道,关于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员工患病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在阅读本篇文章之后,我们当然能够知道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我们要通过相应的手段来维护。
结语
根据上述内容可得出结论:员工患病后,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而应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建议向单位提出异议,并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对方不同意,可向劳动部门反映或提起劳动仲裁,并最好聘请律师协助处理。在维护自身权益时,我们应采取合适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拖欠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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