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土地纠纷中的证据采集需要遵守一些规定,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首先,证据采集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如必要时需经过法院批准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其次,证据采集应当保持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不得伪造、篡改证据,也不得非法获取证据。最后,证据采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求,如书面证据应当由制作人签名、盖章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在审理案件中,当事人有证据需要采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需要采集的,应当批准,并依法指定或者委托人民陪审员、鉴定人、勘验人、调查人、翻译人员或者其他人员进行。证据采集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就有关事实提供书证、物证或者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的,应当出具原件或者复制件,并接受人民法院进行比对或者鉴定;证人证言应当当庭作出。书证由制作人签名、盖章;物证应当在案卷中加以标明、编号,并照实描述;视听资料应当在案卷中加以标明、编号,并附以说明材料。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提供者负责。
第一百二十四条 律师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经当事人同意。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律师不得伪造、篡改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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