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具体情形包括:
1. 工伤事故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者15人以上轻伤的;
2. 国家规定的其他重大、特别重大事故。
法律依据: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者15人以上轻伤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人以上轻伤的事故。国家规定的其他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依照规定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