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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办理离婚协议是否可行

2020-10-11 来源:爱问旅游网

离婚协议内容有误时,不能重新办理,但可以进行修改。已签订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的协议可以反悔,协议离婚后可通过协商同意进行变更。如果无法达成意见,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双方签名盖章前生效,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时也生效。合同成立后依法生效,除非另有规定。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须办理批准手续,未办理手续影响相关条款效力。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内容有误时,能否重新办理?答案是不能。然而,您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

1、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还是可以更改的。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书以后,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对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进行反悔。因为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双方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才生效,未办理协议离婚时,该离婚协议书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2、如果夫妻双方已经依据离婚协议的内容办理了离婚手续的,经双方协商同意也是可以办理变更的。如果协议离婚后,对离婚协议意外的财产不能重新达成分割意见的,可以采用法律途径诉讼维权,通常情况下如果有书面的补充协议,以协议为准,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

二、法律依据

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结语

离婚协议内容有误时,不能重新办理,但可以进行修改。已签订协议书但未办理离婚手续前,任一方可反悔并修改协议。协议离婚后,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进行变更。如无法达成财产分割意见,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合同生效时间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但不影响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的效力。变更、转让、解除合同等情形应办理批准等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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