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申请人在国内的申请机关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四条: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1)中国人的近亲属;(2)定居在中国的;(3)有其它正当理由。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1、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具有正当理由包括“定居在中国、中国人的近亲属”等情况。2、恢复中国国籍在国外就近向中国使领馆提出申请,使领馆受理后将根据具体情况报中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3、血缘不等于国籍。应根据“父母国籍”、“定居情况”和“出生地”等因素来认定中国国籍,不能只依据父母的国籍来认定孩子的国籍。根据各种不同情况和条件,有可能出现同一家庭子女国籍不尽相同的情况。以上便是律师整理的内容,可以为您解答相应的问题。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