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的起算问题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如果未约定履行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则从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因此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仍然按照该规定,从知道或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合同有效与否,由人民法院通过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确认,一方在起诉时合同无效,一方或双方没有自行决定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只能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主张权利,时效期间必须从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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