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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帮买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2020-03-19 来源:爱问旅游网

婚前父母帮买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概括来说,只要是夫或妻一方在结婚前所取得的经济价值利益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具体来讲,婚前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只要在婚前因为付出劳动获得的都属于个人财产。本条涉及到婚前劳动婚后获得利益的情况。

(二)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在结婚前即使没有特别注明受益人,只要是合法取得,即使婚后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婚前名义上已经继承或已经受赠的财产,婚后才实际取得对财产的控制权。

(三)还有其他合法收入只要是在婚前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一、结婚时男方出资买房离婚后怎么进行分配

1、结婚前由男方个人出资购买房产,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并还清贷款或全款购买,将视为男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婚前男方出资买房支付首付款,房屋登记在男方自己名下,即使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在房屋的权属上,仍旧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要分为两部分:个人还贷的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此时,对于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个人偿还的增值部分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此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3、以结婚为目的,男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男方明确表示归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对该房屋一般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婚前一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前购房,双方都有出资,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能够证明是双方为了结婚而共同购置的房产,就算是没有女方名字,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视为夫妻共同所有。如果离婚时男方否认买房时女方出资,女方也没有证据证明出过钱,且无法证明出资款不是赠与男方,这种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6、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买房,婚后增加另一方为房产产权的共有人,应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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