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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本改名字办理流程

2024-02-21 来源:爱问旅游网

房本改名字办理流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改房产证名字需要的材料如下:
买家要提供的资料有:
1、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港、澳人士提供回乡证,外籍人士及台湾人士提供护照、居留证;
2、户口簿正本或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正本;
4、近一年来的收入证明(如单位收入证明、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及其他收入证明)。
卖方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拟卖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正本;
2、测绘图原件及复印件;
3、共有的房地产须提交《房地产共有(用)证》及共有人对房地产买卖的书面意见;
4、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租户同意搬迁的证明资料;
5、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港、澳人士提供回乡证,外籍人士及台湾人士提供护照、居留证;
6、户口簿正本或复印件;
7、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副本亦可)或未婚证明正本。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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