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保险公司:和一般的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同,都是由发起人设立;
2、相互保险公司:作为公司组织形式的一种,相互保险公司没有股东,主要特点是被保险人同时也是保险人;
3、专属保险公司:工商企业自主设立,旨在为本企业、附属企业以及为其他企业提供风险保险再保险的公司。
以上就是保险公司的3个分类。
保险有必要买吗:
根据大数据调查显示,保险是有必要买的。因为在生活中,意外和疾病都有可能会给生活带来一定的风险。但是保险是可以对这些风险的发生,有一定的保障和抵御能力。保险可以将这些风险,用相对比较少的钱,获得较高的保额。另外保险还有一些其他的功能,如,资金储蓄、增值理财等功能。当然在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理智投保,一方面根据收入能力和承担能力进行投保。另一方面,一定要理性投保,适合的并且经济上可以承受的保险才是最好的保险。
(一)国营保险与私营保险
这种划分方式是根据经营保险的主体和所有权的不同而分类的。在社会主义国家,国营保险一般占主导地位。中国也是如此。前苏联和大多数东欧国家过去都是由国家经营保险,不少发展中国家的保险也多由国家经营。在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保险主要由私营保险组织经营,一般都有几十家或几百家私营保险公司。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险一般都由政府部门经营,如美国的主要社会保险项目有“老年、遗属、残疾和健康保险”、失业保险和劳工保险。此外,美国政府机构还经营一些私营保险公司不能全部承担的保险,如洪水、农作物、犯罪和政治风险保险,并与私营核保险集团联合经营核电站保险。因此,美国的保险也分为国营和私营保险两大类。
(二)营利保险和相互合作保险
这种划分方法是根据经营的目的分类的。西方国家的私营保险公司一般分为两大类,即股份保险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私营的股份保险公司一般以营利为目的。相互保险公司没有股东,由保险单持有人选举产生董事会。相互人寿保险公司一般出售参与分红的人寿保险单,而股份人寿保险公司一般出售不参与分红的人寿保险单。不能简单地认为国营保险就是非营利保险,国营保险和私营保险均有营利和非营利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九十二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核定。保险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保险公司不得兼营本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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