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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的主要原因都有哪些

来源:爱问旅游网

合同变更的原因包括的方面有: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2.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3.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4.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5.因当事人自愿而变更合同。

一、合同签订以后再撤销可以吗

合同签订后未付款可以撤销。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撤销是不属于违约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如果没有以上情况的,解除合同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内什么是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当事人不可预见的事情的发生),致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的原则。

三、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如何去处理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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