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正常来说,不管员工是否办理统一的银行卡,公司都不能因此拒绝给员工发放工资。而公司要求员工办理统一的银行卡作为工资卡,主要原因如下:如果员工不统一使用同一银行的银行卡收取工资,发工资时可能需要转入不同银行的卡。而跨行转账时需要输入账号、户名、开户行等,不仅增加了财务的工作量,而且还容易出错,若是行内转账,则只需输入账号和户名,开户行会自动反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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