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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拆迁后如何安置?

2024-04-12 来源:爱问旅游网

公租房拆迁补偿标准公告,被征收人可协商解决,政府可根据相关规定和原则确定补偿款,包括按90%补偿私有产权房、无房户低于43平米可获得安置房等,货币补偿可用于购买商品房或安置房。

法律分析

公租房拆迁,地方政府会事先发出补偿标准的公告,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的办法规定和酌情多分配等原则来确定公租房拆迁补偿款。

1、公租房拆迁补偿可以协商解决。政府应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迁工作统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政府会事先发出拆迁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予以裁决。

2、公租房拆迁补偿的一些标准,公租房按私有产权房的90%补偿。也可以按,被拆迁人若为无房户且面积小于43平方的一律享受低43平方米的安置房。即在43平方米范围内多出原居住面积的免费得到。

3、货币补偿,在其他地方有商品房的仍可以得到货币补偿或安置房,安置面积以货币补偿数额确定。

拓展延伸

公租房拆迁后的居民安置政策与程序

公租房拆迁后的居民安置政策与程序是指在公租房项目进行拆迁后,对被拆迁居民进行合理安置的政策和具体操作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拆迁后的居民有权享受合理的安置条件和补偿措施。安置政策包括选择合适的安置地点、提供适宜的住房条件、保障基本生活设施等。安置程序一般包括居民登记、评估房屋需求、分配住房、签订安置协议等环节。政府部门、房屋管理机构和社区组织等会共同参与安置工作,确保公正、公平、透明的安置过程。公租房拆迁后的居民安置政策与程序的目的是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基本居住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结语

公租房拆迁补偿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事务,需要政府和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和合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被拆迁人有权享受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政府会提前发布补偿标准的公告,被征收人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和原则来确定补偿款。此外,货币补偿和安置房等选择也是被拆迁人可以考虑的选项。公租房拆迁后的居民安置政策与程序旨在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基本居住权益,确保公正、公平、透明的安置过程。通过政府、房屋管理机构和社区组织的共同努力,我们可以促进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

第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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