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在一年之内在同一
地区法院有十个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构成非法放贷,认定为职业放贷人。职业放贷人与借款人签订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本金以实际借款数额计算、不计利息,担保人对本息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非洁集资和正常借贷的区别
民间借贷吸收资金的目的是用于生产、生活,一般来讲借款方具有还款意愿,能够及时清退集资款项非法集资的目的通常是将吸收的资金用于发放贷款来谋利。民间借贷行为一般是出借人向亲戚、朋友、邻居等自己熟悉或认识的人借款,借款范围相对比较窄。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既有一定的利益关系,比如说存在一些高利率,更多的则是人情关系,出借人基于对借款人的信任而把钱借给借款人用法集资的行为对象是社会不特定的对象,其往往通过媒体、网络、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虽有熟悉的人,更多的则是不认识的人,借款范围非常广,出借人是出于获取利益而借钱。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行为,即便借款人因客观原因最后无力还款,那也是合同违约行为,侵害的是合同相对人的债权非法集资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个人或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必然影响国家对金融活动的宏观监管,损害金融机构的信用,损害存款人的利益,扰乱金融秩序,最终会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这也是刑法将其入罪的重要因素。
二、民间放贷利息是多少合法?
1、民间放贷利息年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合法有效,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民间放贷利息年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贷款收取百分之二十手续费合法吗
贷款正常产生的是利息,但在实践中,有些贷款机构为了规避利息最高额限制,巧立名目进行额外收费,目前,国家对非法放贷和非法讨债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各种名目扣除或收取的额外费用,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目的的,可以认定为非法放贷,按照民间借贷的相关指导意见,借贷本金不能预扣利息,贷款人在办理业务中,收取服务费的,可能涉嫌套路贷被追究刑事责任,因而,如果贷款人收取服务费具有一定法律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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