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后,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协议应书面签订,并包括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婚姻登记机关会核实离婚条件是否满足,并等待30天的冷静期。期满后,双方需在三十日内亲自申请离婚证。
法律分析
离婚冷静期过后如果双方仍然想离婚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申请,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流程: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必须是在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2、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进行处理的,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能办理离婚,符合离婚条件,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拓展延伸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如何处理婚姻终止事宜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处理婚姻终止事宜需要采取一系列步骤。首先,您应该咨询一位专业的律师,以了解离婚程序和相关法律要求。律师将帮助您准备离婚申请书,并向法院递交。同时,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据和文件,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的协议。与配偶进行沟通,尽量达成共识,如果有分歧,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尊重法律程序,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记住,离婚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耐心和专业的指导,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公正的处理。
结语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的协商一致。婚姻登记机关将核实离婚条件并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规定期限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请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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