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可到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卡。医保卡激活方式如下:
1、在盛京银行激活启用,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盛京银行营业网点,激活银行卡功能的同时即可启用新社保卡;
2、在医院激活,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使用社保卡时,办理门诊或医院挂号登记业务,即可启用社保功能;
3、在医保定点药店激活,原医保卡有密码者,持新卡输入原医保卡密码直接启用新社会保障卡。
异地医保报销手续如下:
1、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2、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3、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
4、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百分之十,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百分之二十;
5、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即可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障卡,密码与医保卡一致,携带原医保卡到药店,按要求先插入原医保卡,再插入新社保卡,即可启用社保卡。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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