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只要是合规经营,并没有必须注销的规定。但是要注意的是,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流程是非常便捷的,不麻烦。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所需资料:1、投资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3、投资人签署的无债权债务等声明及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书(原件1份);4、注销公告(原件1份)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流程1、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2、发布注销公告;3、异议提出程序;4、核准注销。
一、不动产注销登记程序
1、所需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不动产登记询问记录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校对);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证明不动产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原件)
(5)其他经过业务受理部门预审后确认需要缴交的资料。
2、办理机构
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该项业务不收费。
3、办理期限
自不动产登记机构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受理回执》之日起计算:15个工作日。合并办理其它登记种类业务的工作日也相应延长,具体以受理回执标示的工作期限为准。
(1)对于房屋所有权的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核实当事人资格以及当事人注销申请的合法性
一旦注销发生了错误,其后果往往是无法恢复的。登记机构不仅要核实申请人的身份、资格、授权书等,还要审查申请人提供的关于申请注销登记的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经审核后,认为符合注销登记的要求,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的注销登记。
(2)注销登记应当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
登记机构应当将登记事项以及不动产权属证明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收回、作废等内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二、新疆个体营业执照网上注销
新疆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分为两种类型,具体如下:
1、个体工商户主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由登记机关对现场申请材料审核查直接给予办理结果。此类注销申请简化手续包括:若营业执照遗失的,经营者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便无需在纸媒上登遗失公告;经营者身份证原件经审核后,便无需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除此以外,经营者还可选择现场申请或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切实简化注销流程。
2、个体工商户若存在以下情况,将被登记机关实行依职能注销: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因不可抗力导致个体工商户无法经营并确定难以恢复经营的;连续两年及以上不进行工商年报且在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但无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此类注销的个体工商户,还能办理准予恢复经营申请,审核通过后,便恢复为存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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