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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侵权判定标准

2021-10-24 来源:爱问旅游网

对于发明专利侵权的判定主要有以下这些原则。

1、折衷原则:对于发明专利来讲,如果要进行大范围的公开,必须要遵守公开权利要求书,因为在公开权利要求书当中,对专利权保护的范围有具体的规定。在我国的专利法中有相关的规定提到,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规定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所以在进行发明专利侵权判定的时候,权利要求的内容是一个很重要的判定标准。

2、多余指定原则:所谓的多余指定原则指的是在进行发明专利侵权判定的时候,对于发明专利中的一些附加部分,例如,一些附加的技术和资料都不列入保护范围之内。而是以专利中最独特最必要的技术作为衡量标准,来确定发明专利是否被侵权。对于这一点,我国的《专利侵权判定若干问题的意见》有明确的规定指出了要符合的条件和要求。

3、等同原则:这个原则指的是用相同的生产方法或者是用相同的技术手段,产生了相同的产品,所采用的技术跟被保护的专利中的必要技术一样或者类似,最终导致产生的相同的效果。尽管和原本被保护的专利中的技术会有一定的出入,或者有形式上的不一样,但是产生的相同的效果,这样的行为还是会被判定为侵权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我国的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对其做出了相关的详细解释。

4、相同原则:指的是被指控的侵权行为中,所采用的生产方法或者所生产的产品跟被保护的发明专利中的某些特征是一样的,那么被指控的侵权行为就可以被判定为对发明专利的侵权。在相同原则下所判定的侵权行为也叫做相同侵权。在进行判定的时候,出发点也是根据权利要求书中的内容。

5、禁止反悔原则:这个原则所指的是春丽权人在对专利申请或者是对他人侵犯专利的控告的时候,要保持一致的解释。这个原则是被世界上非常多的国家所认可的,在《实质性专利法协调条约草案》中对于禁止反悔原则有具体的解释。虽然我国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禁止反悔原则的具体内容,但是在执法过程当中如果要进行发明专利的侵权判定也是要参考这条原则的。所谓的禁止反悔目的是为了禁止专利权人不遵守相关的法律约定。

一、发明专利侵权怎么维权

1、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为了能够尽快解决侵权纠纷,最好就是可以先尝试着跟对方取得沟通,确定下和解协议。通常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或是要求支付发明专利使用费等。

2、找专利管理行政部门处理。如果坐下来协商解决不下来或是侵权人根本不愿协商,那么,发明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赶紧找请求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不过,找政府部门处理不是必须得经过协商那一步的,要是觉得可以的,当事人可以一开始就选择找专利部门。

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对方的侵权行为成立的,就会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当事人要是不满意处理结果的,那就在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侵权人15天过了后又不去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另外,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会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当然最后哦调解不成的,当事人还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许多人在一开始都会通过协商或是找专利部门,最后才会向法院起诉。不过,跟找专利部门一样,向法院起诉也没有要求一定要先协商或者找有关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

《专利法》

第六十一条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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