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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离婚损害赔偿范围

2020-11-26 来源:爱问旅游网

离婚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因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等原因,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家庭暴力是不是属于过错方

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属于过错方。离婚过错方包括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的。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民法典哪些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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