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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安机关扣押的物品还能取回吗?

2024-03-25 来源:爱问旅游网

法律分析:

若查明扣押物与案件无关,公安机关就会及时退还给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九条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满六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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