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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病假解除合同经济补偿基数的相关规定

2021-05-20 来源:爱问旅游网

劳动者患病或非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年限发放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重病和绝症患者还应额外增加医疗补助费,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重病)或100%(绝症)。

法律分析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拓展延伸

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规定及相关法律解释

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规定及相关法律解释是指在员工因疾病需要请假期间,雇主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员工工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病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的具体标准和条件是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的,通常是根据员工的工龄和疾病的性质来确定。此外,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雇主和员工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方式。如果雇主未按照规定支付员工的工资,员工有权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雇主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员工在病假期间能够获得合法的工资支付。

结语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鉴定确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工龄发放经济补偿金,同时支付医疗补助费。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应根据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根据工龄和疾病性质确定。雇主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员工合法权益。如有违规,员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维权。劳动者的健康与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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