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其他股东持有股权份额超过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份额,这种情况需要进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2、公司出于某些情况需要进行法定代表人换人,这种情况需要进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3、公司因为某些原因不打算继续营业,但是又不去注销选择出售给其他投资者,这种情况需要进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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