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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义务能否适用于在职期间的普通劳动者?

2022-09-25 来源:爱问旅游网

竞业限制义务不能适用于在职期间的普通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主体不仅包括用人单位的董事、高级技术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而且还包括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因此,凡是接触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均可以成为竞业限制人员。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风险提示: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上述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普通员工竞业限制有效吗

普通员工竞业限制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普通人员不属于掌握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不对单位负有保密义务,因此,普通员工的竞业限制无效。

最低工资适用于哪些劳动者

《最低工资规定》对享受最低工资的适用范围不仅包括企业,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关系的劳动者。这就意味着上述劳动者是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的,如果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是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不足低于最低标准部分的工资,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风险提示: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资适用于哪些劳动者

《最低工资规定》适用范围不仅包括企业,还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关系的劳动者。这就意味着上述劳动者是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的,如果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是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不足低于最低标准部分的工资,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风险提示: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方案内容包括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的依据、适用范围、拟订标准和说明。劳动保障部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劳动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

公司未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能否导致竞业限制无效?

用人单位超过三个月不支付补偿金,劳动者可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基于竞业限制协议所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如果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风险提示: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什么情况下股东负有竞业限制义务

股东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1、股东如果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则负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2、股东如果与公司具有劳动关系且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公司可以与他们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因此,只要股东具备特定身份,也受到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约束。风险提示:如果股东未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则公司法并没有特别规定股东有竞业禁止义务。但公司可以通过其章程或股东协议约定特定的股东或全部的股东负有竞业禁止义务,并约定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后果。这种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规定,即为有效。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股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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