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支付范围包括医疗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长期护理费,根据伤残级别确定护理依赖,并提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一至四级)。
法律分析
社保基金支付:
1、医疗费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费4、安装辅助器具费用5、长期护理费,伤残级别较高,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人确定需要护理依赖的。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一至四级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拓展延伸
工伤住院期间的个人费用支付责任及相关规定
工伤住院期间的个人费用支付责任及相关规定是指在工伤事故导致员工住院治疗期间,个人需要承担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一般情况下,工伤住院期间的个人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雇主承担,个人不需要额外支付费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在住院期间的一些特殊费用,如个人自愿选择高级病房、特殊治疗项目等,可能需要个人承担部分费用。此外,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工伤住院期间的费用支付责任也可能存在一些差异和特殊规定,建议员工在遇到工伤住院情况时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社保基金支付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安装辅助器具费用、长期护理费等。伤残级别高的人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的护理依赖。此外,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工伤住院期间的个人费用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或雇主承担,但个人可能需承担特殊费用。建议员工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