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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诉要钱嘛?

2022-01-31 来源:爱问旅游网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一次诉讼活动,所涉及的收费项目主要有(非财产类/财产类)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若有)、律师费(如需聘请)等,这就是案件的诉讼成本。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后,就会根据案件类型、标准收取案件受理费,如若法院在办案或者处理其他事项的过程中,实际需要其他办案费用的,还会收取相应的诉讼费用。

关于离婚诉讼案件,法院受理每件案件上诉者需要交纳50元至300元。如果诉讼的案件涉及双方的财产分割,不过涉及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用另行交纳;但是如果涉及分割的财产超过20万元的,则超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关于侵害肖像权、名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等等的诉讼案件,法院受理每件案件诉讼者需要交纳100元至500元不等。如果诉讼的案件涉及损害赔偿的,不过涉及赔偿的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用另行交纳;但是涉及的赔偿金额超过5万元但又不大于1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照1%交纳;如果诉讼案件的赔偿金额超过1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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