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涉嫌诬告陷害罪,可这样取证: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同时,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一、猥琐儿童只有口供没证据能立案吗
如果只有受害人的口供,而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证明侵害人有罪,侵害人又拒不承认的,那么猥亵儿童罪很难成立。
未成年人被害人的陈述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但同时还要有相应的其它证据以证实,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方可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否则,只有受害人或者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二、非法证据排除7种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主要是指:1、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7种证据以外的证据形式;2、法定人员以外的人非法收取的证据材料,例如商场保安人员主持的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3、非经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例如非法搜查、扣押的物品、以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法取得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的供述、陈述和证言;4、未经法定程序在法庭上出示并查证属实的证据材料。
三、没那事打人说我打人了有人打吗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不能以当事人的口供为依据,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对证据的审查,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各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只有当事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案件事实;没有犯罪嫌疑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案件事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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