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不会坐牢,属于民事纠纷。虽然此类担保合同的债务人分期履行债务,但就担保人而言,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其担保的具体期限和方式,担保人对整体债务的担保也没有以合同条款的形式明确,其义务的履行也没有以约定的方式明确要求。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角度来看,要求其在合同整体债务结束时共同承担担保义务并不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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