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继承人如果知道被继承人生前开通的证券账户及密码,则可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操作,抛售提现等。继承人如果不知道被继承人生前开通的证券账号及密码,则比较麻烦,继承人对股票的继承无争议时可通过公证方式办理,继承人对股票继承有争议则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继承权无争议时可通过公证或者诉讼的方式办理
如果继承人对股票的继承权及继承份额等没有争议,合法继承人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股票继承公证,或者一方继承人以其他继承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证券公司凭合法的继承证明书办理相应的转户手续。继承人如属于未成年人,其继承的股份将过户到其经过公证的法定监护人股票帐户上。
对继承权有争议时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如果继承人在继承股票问题上发生了争执,则不能申请办理股票继承公证,必须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在拿到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后还需要向法院申请执行,凭着执行裁定书可到证券公司办理相应的转户手续。现实中有的继承人属于父母双亡的独生子,情况比较复杂,为了避免出现二次麻烦,建议提前咨询专业的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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