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论上是可以的,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案情没有发生变化的,其中的强制措施一般也不会发生变化;如果在法定的羁押期限内不能侦结的,可以变更为取保;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及近亲属可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的,但是否准许由办案机关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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