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一、民法学上的债权人的撤销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买卖合同撤销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
买卖合同撤销权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行使:
(1)债权人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免费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恶意转让财产的,可以行使撤销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