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合伙协议为准,当合伙人违反了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时,其他合伙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要求违约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
2. 通过修改合伙协议等方式,重新规定各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3. 解除合伙协议,终止合伙关系。
4. 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约束合伙企业行为的协议。
2.《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之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
3.《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违约金是当事人约定的,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4.《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七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其退出合伙企业:(一)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二)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社会公德;(三)不能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危害合伙企业的利益。
综上所述,合伙人在合同中约定不可抗力条款时,应当遵守协议内容,如有违反,其他合伙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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