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来讲,其就应该以其所有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独立的连带清偿责任。
2、在有限责任公司当中,公司的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当然现实中也是存在例外情况的。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吗
是以认缴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有限公司欠债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定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只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债务不负责任,但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的,他应当按照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当然现实中也有例外。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独立的连带责任。
三、公司分类种类是什么
公司分类种类如下:
1、无限责任公司:是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是指公司的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全体股东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5、股份两合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持有的股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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