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信贷关系。要申请银行贷款,首先要申请建立信贷关系时企业须提交《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一式两份。银行在接到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后,要指派信贷员进行调查。
2、提出贷款申请。已建立信贷关系的企业,可根据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的流动资金所需来申请银行贷款。〔以工业生产企业为例〕申请贷款时必须提交《工业生产企业流动资金借款申请书》。银行依据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及有关制度,并结合上级行批准的信贷规模计划和信贷资金来源对企业借款申请进行认真审查。
3、贷款审查。
4、签定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将一定数量的货币交付给借款人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人到期还本付息的协议,是一种经济合同。
5、发放银行贷款。企业申请贷款经审查批准后,应由银企双方根据贷款种类签定相关种类的借款合同。
一、存货质押手续怎么办
存货质押是指借款人以存货作为质物向信贷人借款,为实现对质物的转移占有,信贷人委托物流企业或资产管理公司等成为第三方企业,代为监管和存储作为质物的存货。其质押手续如下:
(一)货主(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账户监管协议》;仓储企业、货主和银行签订《仓储协议》;同时仓储企业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
(二)货主按照约定数量送货到指定的仓库,仓储企业接到通知后,经验货确认开立专用存货仓单;货主当场对专用存货仓单作质押背书,由仓库签章后,货主交付银行提出存货质押贷款申请。
(三)银行审核后,签署贷款合同和存货质押合同,按照存货价值的一定比例放款至货主在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四)贷款期内实现正常销售时,货款全额划入监管账户,银行按约定根据到账金额开具分提单给货主,仓库按约定要求核实后发货;贷款到期归还后,余款可由货主(借款人)自行支配。
二、按揭买房流程
(一)提交相关商品房资料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付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银行。
(二)商品房开发商签字
开发商是借款保证人,借款人须让开发商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
(三)贷款银行审批
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
(四)发放贷款
贷款银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五)公证部门登记
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六)通知商开发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发展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行,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
(七)贷款行信贷员将商品房贷款档案归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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