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后果具体如下所示:
1、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对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执行人员应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2、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3、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认定其行为无效。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的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虽然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在财产分割上明显不合理。
财产一方不承担债务,无财产方承担全部债务。对于此类案件,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确定被执行人和财产许可证持有人共同偿还债务。
一、前夫债主说我们假离婚转移财产合法吗
前夫债主说我们假离婚转移财产的,显然是不合法的。对于一方通过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是无效的,夫妻双方都应当承担。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这些规定及做法使那些不愿偿还债务的夫妻,他们假借离婚,通过协商或调解,打着”照顾妇女、儿童、老人利益“的幌子,将夫妻共同财产大部分或全部让给对方和子女,而主动要求承担全部债务。
这样夫妻双方一旦离婚,要承担债务的一放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实际上是一句空话。因为他(她)根本就没有清偿能力。有的夫妻在离婚时,不申报债务,故意恶意地隐瞒债务,离婚后,债务人主张债务,要求他们偿还债务时,他们便相互推诿和推脱没有偿还能力。这些规避债务的行为都严重损害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二、夫妻共同财产是如何执行
(一)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的,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二)生效法律文书只确定夫妻一方承担责任,分别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2、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仅执行负履行义务一方的财产。
(三)生效法律文书只确定一方承担责任,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离婚的,也应分别情形进行处理:
1、夫妻双方对该债务进行了约定,由一方负担,并告知债权人的,不应当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未告知债权人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2、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不论财产归谁所有,原属夫妻共同财产的,该财产仍得以执行,共同财产执行完毕仍不能全部履行义务的,夫妻双方均负继续偿还债务的义务。
3、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前,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对共同债务仍应以原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财产执行完毕仍不能全部偿还债务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体继续偿还债务,另一方不再负继续偿还债务的义务。
4、如果夫妻双方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对财产的处分行为,法院执行机构可以以双方为共同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夫妻双方。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会被强制执行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来进行分析的。包括对于夫妻的财产的归属问题,是否有过明确的规定,这些都是会影响到是否执行共同财产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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