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被申请人不出庭、不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或中途退庭,仲裁程序仍可进行,仲裁庭可做出缺席裁决。缺席裁决后,劳动仲裁委员会可发出裁决书,被申请人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劳动仲裁规则,申请人不出庭或退庭,可撤回仲裁申请,重新申请不受理。被申请人不出庭或退庭,仲裁庭可继续审理并做出缺席裁决。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中,被申请人在收到书面开庭通知后,不提交答辩状、证据,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缺席裁决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会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被申请人逾期不执行发生效力的劳动仲裁裁决书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中被告缺席的后果及应对策略
劳动仲裁中,如果被告缺席,可能会导致一系列后果。首先,仲裁庭可能会以缺席方的不配合为由,偏向原告一方做出裁决。此外,被告缺席也可能导致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或辩护意见,从而影响案件进展和结果。为了应对这种情况,被告可以采取一些策略。首先,确保及时出庭,并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和辩护材料。其次,如确有合理事由无法出庭,应提前向仲裁庭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最后,积极与律师合作,寻求专业法律建议和支持,以确保被告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通过这些应对策略,被告可以尽力减少因缺席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结语
被告在劳动仲裁中的缺席可能带来一系列后果。仲裁庭可能会偏向原告一方做出裁决,并且被告无法提供证据和辩护意见,影响案件进展和结果。被告应及时出庭,准备好相关证据和辩护材料。如确有合理事由无法出庭,应提前向仲裁庭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充分证明。积极与律师合作,寻求法律建议和支持,以保护被告的权益。通过这些策略,被告可尽力减少缺席带来的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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