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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如果离婚可以分割吗?

2021-10-12 来源:爱问旅游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婚前的房产在离婚后需要确定归属。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协商分配,无法协商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若为一方个人财产,则不参与分配,归其个人所有。婚前父母出资给孩子购买的房子视为赠与,若房产证上登记一方名字,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不参与分配;若登记夫妻双方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参照上述规定分配。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双方婚前的房产,离婚后的分配问题。是需要确认其房产是属于夫妻其中一方的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其夫妻双方是可以协商进行分配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对于属于夫妻其中一方的财产,是不参与分配的,归其个人所有。但是对于婚前父母出资给孩子购买的房子,是视为对孩子的赠与的,如果房产证上登记了一方的名字,则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是不参与分配的;对于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其分配参照上述分析。

拓展延伸

在离婚后,婚前房产的分割通常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协议来进行。首先,需要确定婚前房产的归属权。如果房产是由一方在婚前单独购买或继承的,且没有进行共同财产登记,通常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一般归属于原始所有人。然而,如果另一方能够证明对该房产有贡献,如支付了一部分房款或进行了改建,法院可能会进行适度的补偿。如果婚前房产经过共同财产登记,一般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应根据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公平分配。具体分割比例将根据双方贡献、婚姻期间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请注意,不同地区的法律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指导。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前房产的分配需要确定归属权,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可协商或诉讼分配。婚前父母出资购房,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共同财产可根据登记情况分配。离婚后,婚前房产的分割需考虑贡献和经济状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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