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首套房,比例最低3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70%,不实施“限购”的城市调整为不低于25%。
2、二套房,比例最低4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 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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