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儿媳一般不具有继承权。一般规定享有继续权的资格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继承除了法定继承之外,还可以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的人以及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人。若是儿媳是属于丧偶儿媳且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资格享受继承权。继承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之时起,按照法律规定将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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