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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限最长几年

2021-09-24 来源:爱问旅游网

房屋最长租赁最长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房屋出租人的义务是按约定提供房屋;维修房屋及其设施;法定其他业务等。

一、租赁合同能否自动续租

租赁合同约定自动续期的,自动续期的约定无效,租赁合同到期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如果续期的,双方应该协商续订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拍卖房屋有永久租赁权应如何处理?

拍卖房屋不存在永久租赁权,因为租赁期限和续租的期限最长都是二十年。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赁合同有哪些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

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入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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