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若是不能到场的话,需要办理相关的委托手续,其委托书也要进行公证,而且在过户时,还要提供不能到场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若是该房产过户到夫妻两人名下,也是要双方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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