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农村住房空置问题日益严重。未来20年,每年将有1200多万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然而,农村住房闲置问题依然存在。根据分析,农村长期空置的房屋有两种类型:一是农村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屋,二是农村宅基地闲置。对于第一种情况,如果宅基地闲置,你不再是农村户口,闲置一两年就会收回。而对于第二种情况,被拆除的房子会被收回,而如果你的房子还在,很难被带走。因此,如果农村老家的房子总是空的,最好
法律分析
城市化进程加速,农村住房空置问题日益严重。根据对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分析,预计未来20年,每年将有1200多万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人口和户籍转移了,但农村住房闲置了。
城里很多朋友不愿意把农村空置房转让出去,但他们也担心农村空置房是否会被集体收回。今天,让我们为你回答这些问题。
哪种情况会被回收?你可能不知道,闲置的农村住房和闲置的农村宅基地是两码事。如果宅基地闲置,你不再是农村户口,闲置一两年就会收回。关于农村住房还有其他一些问题。一般来说,农村长期空置的房屋有两种类型:一是农村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屋以前,农村有几个兄弟姐妹。当孩子们长大结婚后,他们就会和父母分开,变得独立。最后,只剩下年迈的父母住在一起。他们住在老房子里,过了一百年,房子便闲置了下来,历经风雨沧桑,最后变成一片十分颓废的废墟。
在这种情况下,记住关键词:“地跟着房子走”。
这意味着如果你是合法继承人,你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农村老房子,老房子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也会得到确认。当然,要取得土地使用权,那么你的户籍应该是村里的。
(2)农村户籍后的闲置房屋转为城镇户籍并在城市居住
部分农村家庭成员,在异地上大学后,再定居,迁出原农村户籍。当他们逐渐有能力的时候,他们也带着父母住在城市里。然后,农村的老房子就空置了,变成了空房子。非农业户籍的,根据《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非农业户籍居民(含华侨)的住房产权不变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确定。房屋拆迁后未经批准重建的,由集体收回土地使用权,集体确定土地权利归房屋原所有人。
一般来说,被拆除的房子会被收回。如果房子不拆,你仍然可以保留使用权。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当事人所享有的土地权利是以房屋所有权为基础的,而不是无限期的。如果房子丢了,他们的土地权就不复存在了。如果房子还在,很难被拿走。
根据以上两种情况,如果你的房子还在,很难被带走。
如果你农村老家的房子总是空的,最好是有偿转让。毕竟总是闲置的,这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也阻碍了村里的治理和发展,所以过户后你不用去想,对吧?当然,这只是一个建议,如果你因为特殊原因不想转让,你应该加固房子并证明所有权,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拓展延伸
农村空置房是否会被集体收回,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需要参考《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保护耕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生态环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应当将土地使用权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土地使用权证书,并登记造册,保护使用。
因此,农村空置房是否会被集体收回,需要看其是否违反了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用途,若违反了相关规定,则可能会被集体收回。但是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当地政府的具体政策和措施来决定。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2020-12-29) 第一条 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已经在行政诉讼中申请一并解决上述民事争议,且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9-03-24)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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