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双方都有责任,首先起因是业主造成的,业主将私人物品放置公共区域,就有一种放任心态,但是就物品价值多少而言,需要有一种价值依据。此事双方协调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法律途经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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