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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是什么意思

2022-12-18 来源:爱问旅游网

意思是离婚后双方都具有抚养权,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即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费用的多少,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是所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判决,在一定情况下,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的诉讼费。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达成处理意见。但是,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或者存在法定情形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会收取一定的诉讼费用。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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